说明:

1. 采用百分制的,考核成绩每增加1分,所得绩点增加0.1,如:90分折合4.0绩点,91分折合4.1绩点,依此类推;60分以下为0绩点。

2. 采用等级制的,考核成绩优秀折合4.5绩点,良好折合3.5绩点,中等折合2.5绩点,及格折合1.5绩点,不及格折合0绩点。

3.课程学分绩点=成绩绩点×课程学分

4.(学期或学年或毕业)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