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全民参保计划
关于开展全民参保数据核查比对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年10月13日
字体:

 

新社险发〔2016〕52号

关于开展全民参保数据核查比对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各地、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三油一铁”社保中心、乌石化社保中心

今年上半年,自治区建立完善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积极协调自治区相关厅局和兵团社保中心开展外部数据比对工作,已形成全区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从今年6月底起,自治区将把全区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数据推送各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按“新疆全民参保登记系统”使用权限要求,尽快安排系统管理员登录系统,将人员管理和经办用户权限分配到所属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系统地址:http://10.200.24.130:9030/xjqmcb/login.jsp)。请各地及时将权限分配情况、经办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业务部,以便自治区社保局和各地保持联系。

二、各地登录“新疆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后,要认真核查、比对本地数据。对准确无误的参保人员数据信息及时入库备案;对未参保、参保不全、断保和需要完善的人员信息,要进行筛查、比对,分类整理,并采取精准入户调查、宣传登记和利用办理征缴业务等各种形式促进未参保、断保人员参保、续保,对参保险种不全、参保信息不全的要补全相关信息。

三、各地要把全民参保数据核查、比对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健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地在开展全民参保数据核查、比对工作中,对存在的问题和好的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并报送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业务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自治区人社厅信息中心 卢超、胡杨0991-3689857;

自治区社保局业务部 傅勇忠、张鑫0991-3689801;

邮箱:137842119@qq.com

附件:

1、“新疆全民参保登记系统”用户管理员操作手册;

2、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各地州管理员账号与密码。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