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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民参保计划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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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险发〔2016〕46号

关于加强全民参保计划宣传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各地、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三油一铁”、乌石化社保中心: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作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被列入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及2016年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和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自治区人社厅突出制度机制创新,积极开展外部数据比对,不断完善全民参保数据库,为彻底解决我区参保资源底数不清,重复参保和中断参保缴费现象提供了基础。各地要积极加强全民参保宣传,营造良好参保氛围,方便广大群众参保缴费,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宣传目标

各地要以开展全民参保计划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险宣传活动,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之间流动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鼓励持续参保。特别要大力宣传开展全民参保计划的意义,使群众知晓自身利益所在,知晓参保带来的好处,知晓参保续保的路径,变“要我参保”为“我要参保”,鼓励各族群众积极参保、主动登记,营造全民参保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扩宽宣传渠道

各地要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板报、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横幅、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形之有效的“全民参保计划”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公交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扩大宣传覆盖范围,营造全民参保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要依托公安部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摸排”专项行动的有利契机,将社保宣传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

三、丰富宣传内容

各地要高度重视全民参保计划宣传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开展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经办流程、参保途径、待遇标准、咨询方式等内容的宣传,引导和促进广大群众对全民参保计划的理解、认同和支持,促使未参保人员方便快捷参加社保,使每个参保人员都能够在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保待遇中得到公平机会,在共享社会发展权利和发展成果中有更多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保障宣传经费

为确保全民参保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各地要安排专项全民参保计划宣传经费。自治区将加强宣传工作的督导,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各地宣传资料印制、广告投放和宣传效果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