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称办〔2018〕4号)关于批准新疆财经大学李春燕等12名同志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高校教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年01月16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8〕4号
关于批准新疆财经大学李春燕等12名同志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
高校教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新疆财经大学:
根据新疆财经大学教师系列高校教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李春燕、刘军、闫海波、阿布都热合曼·阿不都艾尼、石天戈、董梅、张莉、王思秀、陈帆、王宝庆、严荣、赵枫等12名同志自2017年12月9日起获得自治区高等院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18年1月4日